首 页 单位简介 工作动态 机构组成 党群工作 科研发展 防病知识 政务公开
  
Baidu
map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工作动态 >> 健康提示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相关内容与要求
2024-05-20 10:31  来源:职业健康所

  近期,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项行动包括: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

图片

  今天我们重点了解一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为什么要申报?不申报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哪些用人单位要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申报范围?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不论是何种企业类型,也不论规模大小,均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中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年底,工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达到全覆盖。2025年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10人及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应报尽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质量明显提升。

  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申报,分为粉尘、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六大类459种。完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可通过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查看,只要涉及其中任意一项,就得进行申报。

  如何申报?

  用人单位应通过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网址:www.zybwhsb.com(该地址已域名备案),具体申报类型和注册、申报流程参见申报系统首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用人单位版)》。

图片

  申报内容、申报类型及更新要求?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培训情况、主要产品、职业病危害种类、检测结果和体检结果。申报类型分初次申报、变更申报和年度更新。完成初次申报后每年需更新一次内容,还要注意变更申报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1、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的项目,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此外,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申报中出现问题怎么办呢?

  大家可以在申报页面点击“常见问题文档”,找出解决办法。查看“常见问题文档”依然无法解决遇到的难题,大家可以拨打申报系统页面最下方的技术支持电话400-106-0066或者使用QQ在线咨询,系统的技术人员会认真解答大家的提问。如果仍然无法解决的,属于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专业知识问题,可拨打企业所在地卫健委申报业务联系电话进行咨询(这个电话显示在企业登录后申报系统页面右上角)。

  ❖

  *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非商业用途,仅作为科普传播素材。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信息

帮助信息 | 隐私安全 | 网站地图 | 版权与免责声明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电话:022-24333453   邮编:300011
津ICP备11005889号-4   津公网安备12010202000385号  网站技术支持:津云(022-23601701)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