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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居民因伤害导致死亡的相关数据一览
2023-08-03 13:52  来源: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

  伤害是威胁居民生命健康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伤害是指突然发生的各种事故对人体所造成的损伤,比如包括交通事故、窒息、溺水、触电、自杀、中毒、暴力等。在我市,伤害所导致的死亡位居死亡率第五位,仅次于心脏病、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和呼吸系统疾病。

  2018年,我市居民伤害死亡率为33.49/10万,其中,意外跌落、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自杀、淹死及意外中毒列居前五位,死亡率分别为10.11/10万、8.23/10万、3.94/10万、1.89/10万和1.37/10万。男性居民伤害死亡率为42.26/10万,女性为24.78/10万;城市居民伤害死亡率为28.95/10万,农村为38.08/10万。在不同年龄的人群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中伤害死亡率最高,45~64岁人口次之。意外机械性窒息是0岁组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死亡率为2.23/10万。机动车交通事故是1~4岁年龄组、15~64岁组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是5~14岁组和65岁及以上组的第二位原因。淹死为5~14岁组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是0~4岁的第二位原因,是15~64岁组的第四位原因。意外跌落是65岁及以上组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是1~4岁组的第二位原因,是5~64岁组的第三位原因。自杀为15~64岁组伤害死亡的第二位原因,是65岁及以上组的第三位原因,是5~14岁。

  伤害的发生还会带来居民功能障碍或终生残疾,因急救、医疗、康复、残疾或功能丧失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担是巨大的。伤害是可以预防的,有些国家或地区开展了有关道路交通、儿童伤害预防等控制措施,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近年来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率快速下降,得益于道路安全法的大力实施。以后,我们要着重在安全带、头盔、预防跌倒、儿童伤害防护、抑郁症防治、预防溺水、开展学校安全教育等方面,探索适宜的措施,降低伤害发生与死亡,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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