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中心于2023年1月启动实施了2022年度TJCDC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1月5日,中心召开了内审首次会,业务与质量控制所所长侯常春主持,中心质量负责人张明月主任参加了会议,并要求中心参与现场审核工作的内审员提高政治站位,审核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被审核科室落实各项质量管理目标的效果,借此以督导并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和不断改进,推进科学管理常态化,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消除随意性,避免质量事故发生,使过程控制的质量和水平上一个台阶。
1月5日~6日,中心26名内审员分别对中心的实验室检测技术部门、职能管理部门和中心领导管理层采用了集中式现场审核。
1月7日,中心召开了内审末次会,会上通报了《 TJCDC管理体系(2022年度)内部审核报告》,包括此次内审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涉及的部门/科室岗位、审核结果和整改要求等。张明月主任要求,中心各相关处室,要坚持问题导向,一是要将体系性不符合内容进行汇总,彻底整改;二是各部门要认真研判,不局限于本部门,将近5年中心各部门出现的问题都进行梳理、整改;三是要提前谋划,对中心发展所需应用的新方法、新标准要提前计划,做好安排。
通过本次现场审核获得的结果,证实我中心实验室管理体系在内部管控机制建设、资源保障、人员资格考核、检测工作秩序、操作技术规范、记录与报告、服务客户、分析与改进、履行职责和义务等方面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积极落实,工作方法和实施结果能够支持中心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确认管理体系运行是基本有效的,尤其在面对全力投入抗击新冠疫情的情况下,各专业技术科室和行政职能处室重视质量管理,加强质量意识不断提升,注重把握工作细节和质量,使各项检验检测工作行为能做到保持较好状态,体现了中心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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